“吼”者何人?
雖然和鄭愷的明星流量無法相提并論,但是在餐飲圈,吼堂的老板袁燁也并非無名之輩。
在美的工作7年之后,袁燁有了創業的想法。彼時的小龍蝦市場競爭對手普遍較弱,而且基本沒有品牌思維,他預感到品類的市場機會,決定做一家小龍蝦店——也就是后來火遍西南的霸王蝦。
但小龍蝦消費不僅深受季節影響,而且分流嚴重,很多餐飲店都在賣蝦。行業的實際存活率不到20%。鑒于小龍蝦品類的“先天不足”,火鍋成了袁燁看中的第二條增長曲線,王道、剛需,無可替代。
美團點評和餐飲老板內參聯合推出的《中國餐飲大數據2020》(←點擊查看)顯示,火鍋品類占整體夜間餐飲交易單量的34.5%,成為夜間餐飲市場的吸金王,一騎絕塵。
雖然競爭激烈,但賽道夠寬、天花板夠高,吼堂老火鍋由此誕生。
吼堂老火鍋于2019年12月在成都開業,以上世紀三四十年代的民國街市風格搭配紅藍的背景色調,頗具老成都特色。此前為了做出滿意的空間效果,據品牌方稱其設計稿前后大改了三次,耗費了接近三個月時間,空間和品牌設計費用高達幾十萬元。
目前這家店在成都已小有名氣,長期排在大眾點評火鍋熱門榜單前列。
在發給鄭愷的那封公開信中,吼堂老火鍋將兩家門店內部實景照片做了一番比對。
吼堂稱,火鳳祥無論在門店整體裝修、招牌,還是檔口設計、小型菜場等細節上,都與吼堂有較高相似度;甚至在火鳳祥的對外宣傳手冊中,也使用了吼堂的店內實景照片。
不僅如此,袁燁向內參透露,火鳳祥在門店開業之前就已經開始了招商加盟,明星背后強大的資本和流量,能讓品牌迅速走向全國,搶先占領用戶認知。
于是,他選擇了及早發聲。
“作為輿論場里弱勢的餐飲創業者,如果我們不做任何發聲,選擇打落牙齒和血吞,吼堂老火鍋極大可能會成為那個被人指摘的抄襲者。”袁燁說。
餐飲圈抄襲成常態
吼堂早有準備
為了避免淪為“那個被人指摘的抄襲者”,在火鳳祥開業不足一天的時間里,吼堂就”吼“出了自己的聲音。
吼堂老火鍋在官方公眾號發布的那篇公開信,閱讀量早就超過了10萬,而在吼堂的微博,其相關內容下的評論量也一路暴漲,數量直奔5萬,其中大多數人都對吼堂表達了支持。
輿論呈現出一邊倒的態勢。
然而,從火鳳祥宣布開業,到吼堂發出公開信,中間的時間不過幾個小時,無論是裝修風格、服務細節還是此前的宣傳手冊,吼堂都掌握了火鳳祥極其詳細的信息,打出的招式招招致命。
反應速度如此之快,吼堂是怎么做到的?
在接受內參采訪時,袁燁透露,其實早在5月下旬吼堂就已經察覺到了“抄襲”的苗頭。“當時一個餐飲圈的朋友,發來了一個火鳳祥的宣傳手冊,里面直接用了吼堂的實景照片。”
這讓袁燁有些震驚。但此時吼堂也并沒有過多關注這個事情,在他看來,在餐飲行業,一定程度的模仿是相當常見的事情,“我們也沒有太關注這個事情,以為只是借鑒一下吼堂的風格而已”。
直到前段時間,火鳳祥開始試營業,吼堂發現前者幾乎是在照抄自己,這讓袁燁特別憤怒,“我們通過一些方式主動聯系他們,但一直都是石沉大海。”
截止7月19日上午12點左右,吼堂一直無法和火鳳祥取得聯系。袁燁透露,吼堂已經做了平面及VI應用、產品設計等知識產權的登記,拿到相關證書,并已經聯系律師持續跟進此事。
7月19日下午5點半,火鳳祥的官微回應姍姍而來。“掌柜”鄭愷隨后轉發了這條微博,并配文:如有侵權,立即整改,絕不姑息。
前有餐飲店裝修侵權
被判賠償20萬
輿論的推動讓這場抄襲事件成為了全民話題,多家媒體都進行了報道。
7月19日,人民法院報也發布了一篇文章——《餐飲店裝修與他人高度相似,是否侵權?》,以“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椰妹’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為例進行了解讀。
負責該案件的律師是餐飲法務官創始人侯其鋒及其團隊,在火鳳祥的抄襲傳聞發酵后,內參也對侯律師進行了采訪。
案件中,廣西柳州“椰妹”餐廳經營者為南寧果麥公司,發現廣州椰某公司旗下的“椰小婉”餐廳,不僅與自己經營相同業務的椰子雞餐廳,而且后者還使用近似品牌標識并仿冒裝潢。
此外,由于廣州摩某公司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多篇推廣宣傳文章,因此“椰妹”餐廳將“椰小婉”餐廳和廣州摩某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
最終,法院判令廣州椰某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停止使用與“椰妹”餐廳相同或近似的裝潢,賠償原告20萬元;廣州摩某公司立即停止為廣州椰某公司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幫助,刪除包含有“椰小婉”餐廳裝潢照片及介紹內容的文章,并就20萬元賠償款中的6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在這個案件中,廣州摩某公司雖然沒有參與侵權餐廳經營,只是發布了推廣文章,但還是被判令承擔一定范圍內的連帶賠償責任。
此前,鮑師傅、蒙自源、鹿角巷都曾深陷被抄襲的風波。在侯其鋒律師看來,過去企業維權往往需要付出較高的時間成本,要取證、請律師、打官司,成本和收益難成正比。不過,現在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正在加強,判定更明確、范圍更廣泛,賠償的額度也有提升。“椰妹”案件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頗有殺雞儆猴的架勢。
抄襲猛如虎,
餐飲老板們該怎么辦?
侯其鋒律師向內參君介紹,法律對商品裝潢的保護主要考慮兩大因素:
第一,商品裝潢具有一定的顯著性,是指相應商業標識經過使用,在一定范圍內已經讓公眾可以區分商品(或服務),且指向唯一的某件商品(或服務),或者該商品與其他同類商品區別開來。
第二,相關商品在市場上的知名度,商品裝潢在市場上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商品。通過以上兩點將不同商品區分開來,避免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
說起來不復雜,但是產品(或服務)的名稱、包裝、裝潢作為商品中的重要標識元素,要被認可和進行獨占保護卻并不是簡單的事情。
侯其鋒律師向餐飲老板們給出了幾項建議:
1. 企業應該讓自身的商業標志具有獨立、特有性,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功能。應保留裝潢設計的合同和設計過程相關證據,以證明裝潢內容獨特性及其的來源。
2.對部分重要的裝潢內容,可以申請著作權、商標權和外觀專利,必要時可主張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侵權。
3.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跟隨著特定商品載體、品牌榮譽獲得的知名度、市場地位而具有影響力,知名度、影響力需要證據的支撐。企業要留下銷售合同、宣傳合同、廣告、獎項、正向評價、榮譽資質等證據痕跡,讓產品、服務、技術的發展有據可循,權利的立體保護和組合武器才能形成。
在餐飲行業,不同經營者之間相互學習、借鑒各自的商品包裝、裝潢設計,并在此基礎之上進行設計創新,最終形成自己獨有特點,是行業常態,也是經營和競爭的必然要求。
但是,道路千萬條,合法第一條。
在對知名商品特有的、或是他人使用在先的,具有識別來源功能的包裝、裝潢的模仿,應該以不能引起消費者混淆為限度。超出這個限度,就可能構成不正當的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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